犯了为境外刺探情报罪的,对犯罪嫌疑人可依法判处5年以上到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已经给境外提供了一些重要的情报,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嫌疑人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最严厉的量刑标准是无期徒刑,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出售的相关数据被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鉴定为情报,相关人员的行为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1条规定的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情报罪。经国家安全机关调查,这家境外公司长期合作的客户包括某西方大国间谍情报机关、国防军事单位以及多个政府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六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境外存储网络数据,或者向境外提供网络数据的。
第四十六条:违反第三十一条规定,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警告;若情节严重,处罚款,可暂停相关业务等,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
一)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和处理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三)自上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10万人个人信息或者1万人敏感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四)国家网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情形。
数据出境的监管机构由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各个行业主管或监管部门具体组织开展本行业内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网信部门、公安部门、安全部门等有关部门可以行使否决权,对不能出境的数据进行认定。《评估办法》的核心思想是限制个人信息与重要业务数据出境。
二)出境数据中包含重要数据;(三)处理个人信息达到一百万人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向境外提闭旁腔供个人信息;(四)累计向境外提供超过十万人以上个人信息或者一万人以上敏感个人信息;(五)国家网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情形。
管控方法:新政采用两类主要策略,一是设置合规义务豁免场景,允许满足特定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等。二是限制出境数据总量,根据不同数量级别设定不同合规要求,实现风险与义务的匹配。数据基线:政策设定三条关键基线:一般个人信息累计100万、10万;敏感个人信息累计1万。
标准合同适用条件: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处理个人信息少于100万人、累计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不超过相应人数的,可考虑使用标准合同。大企业需通过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合规。
解读:表明我国数据安全法属于长臂管辖,境外组织触犯本法同样要追责。第三条:本法所称数据,是指任何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对信息的记录。数据处理,包括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开展数据处理活动,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三条 本法所称数据,是指任何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对信息的记录。数据处理,包括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或者对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相关服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 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 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一万元以上十万元 以下罚款。
《数据安全法》参考国际投资与贸易中的对等原则,规定了数据歧视对等原则。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与数据和数据开发利用技术等有关的投资、贸易等方面对中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地区对等采取措施。
此外,新法还强化了民事连带责任,规定对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能履行法定义务、食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认证机构出具虚假的论证结论,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与相关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三)规定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行业协会要当好引导者。